以下是土木毕设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答辩小组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原则上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其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并指定主任和秘书。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二级学院分管副院长批准。根据实际需要每个专业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1人。各二级学院的答辩计划,要在答辩前两周报教务处备案。
答辩小组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包括确定答辩程序,听取学生陈述,提问、质疑、考评,评议和给出成绩,总结答辩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和评语兼用的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以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占30%)和交叉评阅教师给出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50%)进行综合评定。
记分采用90分以上记优秀、80分以上记良好、70分以上记中等、60分以上记及格、60分以下记不及格的五级记分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抄袭者按“零分”处理。
评语采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方式填写。
(三)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每个专业的总评“优”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0%,“良”以上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70%以内。
(四)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认定,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核并向学院推荐,最终优秀毕业论文,由教务汇总存档,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二级学院应届生人数优秀毕业作业比例
(≤10%)
1会计学院951 95
2建筑工程学院564 56
3经济与管理学院248 25
4人文学院178 18
5设计学院41 4
6交通机电学院221 22
7信息工程学院76 8
合计2279 228
(五)各二级学院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及名单,经教务处初审后,报学院最终认定。
(六)经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分平衡协调与审核后,由考试中心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
(七)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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