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设计精选
分享网站给同学朋友一起完成毕业设计
毕业个人简历下载
土木毕设网

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资料分类:土木工程设计资料 - 毕业论文格式范文参考资料 | 发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8-08-09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依据《云南工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的需要、集团“十一条”对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4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出如下原则指导,请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基本原则
  (一)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主要精神,把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结合为一体,实现指导教师对上述工作指导的“三位一体”。
  (二)按专业所属学院,分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一般情况下,学生不能跨专业选题;跨专业选题,必须跟所学专业有较高的相关性。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实行双向选择;形式可以为设计型、论文型、调查报告、项目开发等。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或课题要求不同,可有所侧重,但需与职业岗位相关,体现面向岗位的职业化要求。
  (四)分组项目类毕业设计(论文)由多位学生共同参与,但在内容、要求上要有所区别,每个学生要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对应的要求。
  (五)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以上老师指导的毕业生
  人数一般不超过12人;讲师一般5~8人;助教职称或者本科毕业的年青老师,不得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六)加强质量把关,未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七)外文翻译、文献综述与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应具有较强相关性;
  (八)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面授次数不少于4次,其它可通过电话、Email、QQ、微信等方式指导。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二级学院指导,各二级学院(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7年10月27日前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工作,每个学生要有明确的指导教师、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小组。
  (二)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安排情况(含征集选题、学生选题、开题)、指导教师安排表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交教务处备案。
  (三)2017年11月-2018年4月6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小组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四)2018年4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并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对所辖各专业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定并将成绩统计表报到考试中心。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助教职称或者本科毕业的年青老师,不得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可聘请校外相当于讲师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需由各分院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和指导,以便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作业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三)工学类、经济学类、艺术学类学科,每位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不得超过2个项目小组(每个项目小组5-7名学生);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类学科,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8名学生,每个学生都应有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负责。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指导教师要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至少有4~6次面授指导学生。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要认真填写云南工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相关表格,交各二级学院存档(见附件)。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一)答辩小组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原则上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其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并指定主任和秘书。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二级学院分管副院长批准。根据实际需要每个专业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1人。各二级学院的答辩计划,要在答辩前两周报教务处备案。
  答辩小组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包括确定答辩程序,听取学生陈述,提问、质疑、考评,评议和给出成绩,总结答辩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和评语兼用的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以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 (占30%)和交叉评阅教师给出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50%)进行综合评定。
  记分采用90分以上记优秀、80分以上记良好、70分以上记中等、60分以上记及格、60分以下记不及格的五级记分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抄袭者按“零分”处理。
  评语采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方式填写。
  (三)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每个专业的总评“优”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0%,“良”以上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70%以内。
  (四)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认定,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核并向学院推荐,最终优秀毕业论文,由教务汇总存档,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二级学院应届生人数优秀毕业作业比例 (≤10%)
  1会计学院95195
  2建筑工程学院56456
  3经济与管理学院24825
  4人文学院17818
  5设计学院414
  6交通机电学院22122
  7信息工程学院768
  合计2279228
  (五)各二级学院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及名单,经教务处初审后,报学院最终认定。
  (六)经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分平衡协调与审核后,由考试中心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
  (七)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如下:
  指导教师资格审核 - 课题申报 - 选题 - 教师确认-  开题 - 中期检查 - 结题验收 - 答辩 - 归档
  (一)选题
  1.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学科的学生一般选题是论文类型,工学类、经济学类、艺术学类学科的学生一般选题是设计类型、项目类型。论文类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中选定,其难度要与学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技能相适应。工作量多少要与毕业论文的时间相匹配。设计类、项目类选题应尽量从专业实习、实验室实训教学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实训条件,也可以选择模拟性质的题目。设计(论文)应尽量做到在某一方面有新意。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先由指导教师拟定,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学生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教师先向学生介绍题目情况,学生填写选题志愿,最后由教师确定,二级学院院长批准。
  (二)开题
  学生在调研、充分理解工作任务基础上,经指导教师审定合格后,方可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题时学生应提交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进度安排等。
  开题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三周内进行。开题检查的要点如下:
  1.学生是否已充分理解了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完成课题所需要的条件。
  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三)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四周后进行,检查要求为:
  1.题目是否恰当,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实际困难是否能克服;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是否认真;
  3.教师是否负责按时对学生进行指导。
  开题报告书和中期检查表由学生填写,统一交到指导教师处,再经所在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审核。
  (四)结题验收
  1.设计类、项目类结题验收在设计工作与设计说明书的撰写全部完成之后,检查要点为:
  (1)仔细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2)在实习现场检查实验结果、实验演示操作或计算机程序实际运行结果。
  2.论文类结题验收应安排在论文撰写完成之后进行,检查要点为:
  (1)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论文所用的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小组。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均由检查小组执行,检查小组由3名(含3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检查小组要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写出了评语,并根据评分标准给出了相应的成绩。检查是否按照要求由讲师以上的非本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参与评阅并写出评语。对毕业设计(论文)不符合撰写规范的,或是被指导教师评定为“不及格”者,均不得参加答辩。
  (五)答辩与成绩评定
  1.答辩小组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原则上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其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并指定主任和秘书。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二级学院分管副院长批准。根据实际需要每个专业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1人。各二级学院的答辩计划,要在答辩前两周报教务处备案。
  答辩小组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包括确定答辩程序,听取学生陈述,提问、质疑、考评答辩学生,评议和给出成绩,总结答辩工作。
  2.学生必须在答辩前2天,将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和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等交答辩小组。
  3.学生答辩时要出示有关图表、数据或实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半小时左右,其中陈述及答辩各约15分钟,回答3-4个问题。
  4.一个专业分设几个答辩组时,答辩小组要统一考虑给出学生的答辩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以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 (占30%)和交叉评阅教师给出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50%)进行综合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后,答辩小组会负责填好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秘书负责填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单(包括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并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于答辩结束后5日内报考试中心。
  5.对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答辩小组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六)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中间产生的各种材料、表格以及统一装订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二级学院保存。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占10%)交教务处汇编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并进行存档。
  六、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职责分工
  (一)教务处、考试中心
  实行宏观管理。包括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答辩成绩管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统一印发等。
  (二)教学督导
  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包括对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写出评价和总结等。
  (三)各二级学院
  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实施及总结。包括指导教师及学生的管理与考评、毕业答辩与成绩审核的安排、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上报等。重点抓好开题审查、中期进度检查和后期检查。
  (四)指导教师(包括专、兼职教师)
  1.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结合我院实际,也可由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三年助教经历的教师担任。设计类、项目类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4人,论文类不得超过8人。
  2.指导教师负责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核准。指导教师应经常到现场了解工作进程,回答问题,解决困难,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3.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教师应经常与被指导的学生联系,按时认真填写指导工作周记。如因特殊情况离岗超过一个周,需委托其他教师指导。
  4.需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但学校必须派教师参加立题、检查和答辩,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5.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语并按评分标准给出成绩。
  (五)学生
  1.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必须符合《云南工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4.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时间。因事、病需请假1-2天的经指导教师批准,3天以上须经各二级学院(教研室)院长批准,不准无故缺席。
  5.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和写作,并参加答辩,取得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
  6.在校内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需要使用学院或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时,要爱护并仔细使用,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附件:2014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

全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在线学习土木工程毕业设计做法

热门分类

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