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土木毕设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规范。供大家学习。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重要的实践性环节,也是培养学生掌握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制
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二、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教学、科研经验,对课题内容熟悉,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
2、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理工科类专业不得超过10人、人文管理类不得超过15人,若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经函授站点负责人批准,可聘请退休教师或校外高级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
2、指导教师应熟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规范和具体要求。
3、指导教师应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学生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注重启发引导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明确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求。
三、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1、指导教师应负责指导学生的选题。学生所选课题必须符合所学专业和学历层次培养要求。
2、学生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二人或多人做同一课题的,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方案)或不同的对象进行研究,选题不得与往届相同。
3、指导教师应按要求掌握课题的工作量,防止因工作量太小而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4、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指导工作。在调研、收集资料、方案论证、计算设计(或编程调试)以及撰写论文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要求,及时审阅和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学生撰写初稿和修改定稿,杜绝学生抄袭。
5、指导教师可通过网络、面批等方式进行指导,将学生接受指导的情况和学习态度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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