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次 | 内 容 |
上半年 学期(第14~16周) | 1、各学院根据“成教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本、专科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确定本科各班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同时确定其他本、专科参加调研报告、设计报告等形式的学生名单。 2、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及题目(申请学士学位的专升本学生,要求毕业设计、论文一人一题)。 3、北航各专业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 4、校外教学点按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我院会将“需校本部教师指导论文的学生名单”报给相关学院。 |
上半年 学期(第17~20周) | 1、确定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教师指导的学生名单。 2、学生完成选题工作。 3、各学院(教学点)填写《成教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班级安排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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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 学期(第1周开始) |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调研报告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成教《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研究报告撰写规范》(可从继续教院网页下载) |
下半年 学期(第2周) | 各学院(教学点)把《成教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班级安排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
下半年 学期(第3~5周) | 各学院要求做调研、设计报告(及其他形式)的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修改后,于第5周定稿,并按 《研究报告撰写规范》格式打印装订后交指导教师。(可在学校商务中心打印) |
下半年 学期(第6~7周) | 第六周教师给出研究报告成绩,各学院将学生成绩汇总后报教务科,第七周予以公布。 |
下半年 学期(第8周) | 1、毕业设计、论文最后定稿;并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格式打印装订后放入资料袋,交给指导教师。(可在学校商务中心打印) 2、各学院确定答辩时间并通知到相关学生。 |
下半年 学期(第9~10周) | |
下半年 学期(第11周) | 各学院及教学点网上录入各班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成绩表,并以书面形式报继续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