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本科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制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机构
西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组织部署评选工作。聘请专家组织评审,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等。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均可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优秀”。
2.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出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善于查阅和利用技术资料。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等工作。
4.毕业设计:选题专业性、先进性强,现实意义明显。设计方案合理,富有新意。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制图符合标准。
毕业论文:选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先进性、现实性,有深度。论点鲜明,有创见。论据充分、详实。论述逻辑缜密,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字通顺、表达准确。
5.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书写规范。参考文献、文献综述和外文文献翻译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所有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2.积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求真、务实、探索、开拓的精神。
3.积极配合所在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
4.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且每次检查、指导有书面修改意见和指导记录。
5.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成果有较高的实用、推广价值或较高的学术水平,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良好率在60%以上,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
6.认真进行教学研究,大胆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2周内,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每个专业5%的比例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并填写《西京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16)和《西京学院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7)。
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确定以后,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向教务处报送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记录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人评阅表、答辩记录表)、《西京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西京学院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3.各学院报送推荐材料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审查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资格,并根据《西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西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西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评定表》等规定,本着从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教务处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评选结果。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总数的5%,提出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候选名单,参加学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并填写《西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审表》和《西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2.各学院在广泛听取学院院长、教务科长、教研科科长、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各学院确定好评选人员后,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
四、奖励办法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通报表彰,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学校通报表彰,向获奖教师办法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认真负责的学院,学校将授予组织奖。
(四)获得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汇编印刷成册存档,便于各学院和学校之间交流。
五、其它相关问题
(一)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学校将撤消对学院、指导教师的荣誉、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