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要求,确保 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的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 方案。
一、指导思想
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是完成高等职业教学计划、实现高 职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 人才和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必不可少的重要过程,是对学生素质 的一次全面检验,不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 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而且还是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 行审定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由教 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组长:张建雄 副组长:齐武福
成员:左琼华、杨加庆、钱年奕、郑毅、张洪、彭明兴、
秦忠、高联雄、陈南苏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
处·招生考试办公室,齐武福任办公室主任,成员:赵心亮、朱 波。
在此基础上各二级学院须成立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及答 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具体的组 织实施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目的
学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的训练,进一步巩固加深 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使之系统化、综合化, 培养动手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文献检索、计算、 绘图、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编辑设计文件、使用规范化手册等 最基本的工程实践能力,树立踏实肯干、勤奋好学、严谨求实的 工作作风,结合顶岗实习学会独立工作、独立思考、解决实际工 程技术问题、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四、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安排
(一)实施对象
2018 届三年制高职毕业生(本科生按照昆明理工大学要求实施)。
(二)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时间
2017-2018 学年春季学期第 9 周至第 12 周(2018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20 日),共 4 周。
(三)具体安排
1.准备阶段(2018 年 4 月 22 日前)
(1)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前 制定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实施方案。
(2)各二级学院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前完成本学院毕业设 计(论文)及答辩指导教师分配(为保证指导质量,原则上每名 老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 25 人),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基 本情况统计表(附件 1)上报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实施阶段(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5 月 20 日)
(1)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 文)及答辩。
(2)各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二级学院毕业 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向教务处·招生考 试办公室备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各二级学院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前向教务处·招生考试 办公室上报详细的答辩安排计划(时间、地点、参加答辩人员分 组情况等),并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3.汇总检查阶段(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1)各二级学院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 文)及答辩成绩系统录入工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相 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前向教务处·招 生考试办公室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附件 2)。
(2)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及答
辩指导工作绩效,报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后,由绩效考
核与督查督导办公室进行考核。
(3)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完 成对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完成质量的抽查工作,并就抽查结 果进行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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