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答辩
(1)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后,经指导教师评阅,并给出评语和平时成绩,方可进行答辩;
(2)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7人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两人,答辩小组成员报省电大备案;指导教师可以参加毕业答辩小组,但不能担任指导学生的主答辩。
答辩前由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办法和成绩评定办法。
(3)答辨分设计情况介绍(10分钟),基本问题(5分钟)和追加问题(15分钟)的答辩。
2.学生答辩要求:
⑴答辩前学生应提交设计成果。提交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稿1份。
⑵演示毕业设计成果。利用幻灯片演示。
⑶答辩人陈述毕业设计的核心内容。陈述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时间控制在5~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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