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的成果评定
1.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后,经指导教师评阅,并给出评语和平时成绩(见附件6),方可进行答辩。
2.毕业设计由各市级电大(分校)统一组织答辩,并记录答辩情况及答辩成绩(见附件7)。
3.毕业答辩委员会实施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7人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报浙江省电大备案。
4.参加毕业答辩的学员,要求图纸和说明书、毕业实习报告各打印一份,电子光盘一份。
4.答辨分设计情况介绍(10分钟),基本问题(5分钟)和追加问题(15分钟)的答辩。
5.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成绩采用结构评分的办法,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
其中毕业设计成绩“优秀”的人数控制在10%以内。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
毕业设计成绩由省电大负责终审。终审采取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市电大(分校)必须收齐有关资料,放入毕业设计档案袋中,作为终审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以备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抽查。毕业设计档案袋必须包括以下材料:
(1)打印好并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一份;
(2)《土木工程本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初评意见表》一份;
(3)《土木工程本科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表》一份。
毕业设计档案袋上应标注设计题目、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年级、所在电大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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