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口南方法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南方法庭项目已由海口市规划建设土地局以海建函[2015]0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南方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南方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海口南方法庭项目,项目位于海口市,总建设面积729平方米。建设法庭功能性用房及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配套等相关配套工程。建安费为137.749384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经济学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7日15时00分,地点:待定。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口南方法院招标代理机构:海口经济学院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电话: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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