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如下:
(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和落实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等的审查工作。
(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思想动员会和讲座等。
(4)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
(6)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资料、实验条件等。
(7)开展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检查。
(8)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和归档工作。
(9)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向教务处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
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基本单位,职责如下:
(1)成立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个答辩小组,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由教研室主任指定答辩小组组长。
(2)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前3个月提出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命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工作地点等)。
(3)组织选题,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审查后报送学院,并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
(4)选派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向学院提出外聘指导教师建议名单。
(5)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及改进意见,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1)学生选题;(2)收集资料、做开题报告;(3)开展实验(设计)或实际调研等;(4)撰写毕业设计报告或论文初稿;(5)中期检查;(6)指导教师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并提出修改意见;(7)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评定成绩;(8)归档、总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