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要求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精神,调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同时为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打好基础,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条件
1、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符合学校有关规范,成绩优秀;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内容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性;
3、毕业设计(论文)能体现学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比较强的综合运用能力;
4、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到见解。
二、应提交的材料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原件;
2、3000字左右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压缩稿(附电子文档);
3、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
5、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有关内容;
2、由指导教师推荐,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3、由二级院(系)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初评,并认真填写答辩评审意见,推荐总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左右;
4、由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组对二级院(系)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以内;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精选出高质量、有特色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5、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发文公布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奖励办法
1、学校行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给有关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汇编《盐城工学院大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赠送给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
3、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纳入各单位教学质量评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