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评分要求

  一、答辩要求
  1、所有学生论文必须进行答辩。各院(部)应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由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对学生论文逐个答辩,由答辩小组长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2、答辩情况要有专人如实记录,然后由答辩小组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填写对论文的评语。
  3、通过小组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学生须在大组(答辩委员会)进行再次答辩。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应予重做,经重做仍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二、评分要求
  1、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应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阅,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对论文(设计)进行详细评价,并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分参考标准》打分。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小组会各位专家手中。答辩委员会安排两位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参考标准》要求,对该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打分,评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答辩小组根据《武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填写对论文的评语。
  4、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审阅”、“评阅”和“答辩”三个环节,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30%;总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最后确定。并且要换算成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推荐校级优秀的数量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成绩一般应呈正态分布。
  5、毕业论文(设计)考核随意,出现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语千篇一律、评语不能与论文吻合、评语存在明显拷贝痕迹等不规范现象,不能客观反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者,以教学事故Ⅱ进行处罚。
  6、毕业论文(设计)评分随意,评分与评语存在较大差距,评语不能客观反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者,以教学事故Ⅱ-Ⅰ进行处罚。
  以上就是土木毕设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评分要求。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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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Date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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