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假
因择业需求,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实习或接受技能培训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按照如下程序履行请假制度:
(1)学生需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理由。
(2)因找工作请假,市内不得超过一天;省内不得超过三天;跨省不得超过七天;因实习或接受技能培训请假,每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需要多次外出者累计请假不超过4周。由校外工程实践基地联合指导毕业设计的不受此时间限制,但必须填表经系审查,否则系里不予受理。
(3)请假程序:3天内直接由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即可;4-7天者先由指导教师在书面请假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后,再交辅导员签字同意,后交系办公室备案;7天以上者先由指导教师在书面请假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后,再交辅导员签字同意,后交系主任签字同意,最后交系办公室备案。
(4)履行完上述手续后,方可离校,在系审查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否则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请假时注意销假
2、联合培养
因就业需求,由校外工程实践基地联合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需要认真填写《土建工程系校外工程实践基地联合指导毕业设计申请表》(自行到土建系网站下载:180.201.80.12),经过系批准后允许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申请联合培养条件:对已签约学生经指导老师同意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学生必须回校办理联合培养手续;有签约意向的学生,盖公司公章证明能够与公司到某个时期签约的可以申请联合培养。
3、督导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盲评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必须重修,毕业证晚发1年。
4、时间安排
本科2016.2.29前返校,专科2016.3.28前返校(2016.2.29-2016.3.27毕业实习)。
5月中旬中期答辩
6月10-6月15:专科生盲评,本科生公开答辩
6月20左右:小组答辩,二辩
6月23-24:提交成绩 |